身正邀明月,清廉过佳节。在这阖家团圆、举国欢庆的节日里,为有效遏制“节日病”,学部纪委发出廉洁过节提醒,希望全体党员干部、教职员工节俭过节,文明过节,廉洁过节,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。
一、公款吃喝碰不得。违反有关规定组织、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,超标准、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,将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一百一十三条、第一百一十六条等规定处理。接受、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,情节较重的,将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一百零一条等规定处理。
二、公款旅游行不得。假借学习培训、考察调研等名义,使用公款旅游,将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一百一十五条等规定处理。
三、公车私用使不得。违反有关规定使用公务交通工具,将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处理。
四、红包礼金收不得。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、礼金,以及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,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九十七条等规定处理。
五、节日福利勿乱发。违反有关规定滥发津贴、补贴、奖金、福利等,将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一百一十四条等规定处理。
六、大操大办办不得。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,造成不良影响的,将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一百条等规定处理。
七、赌博恶习沾不得。生活奢靡、铺张浪费、贪图享乐、追求低级趣味,造成不良影响的,将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一百五十条等规定处理。
八、不当言行要不得。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,在公共场所、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,造成不良影响的,将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一百五十三条等规定处理。
节日期间,全体党员干部、教职员工要做到:
“四问、两拒绝”:“四问”即问跟谁吃、在哪吃、吃什么、怎么付钱;“两拒绝”即拒绝管理服务对象、合作伙伴的宴请;拒绝出入私人会所、搞“一桌餐”等吃喝。
四个“杜绝”:违规收送礼品、消费卡、购物卡及名贵特产等要杜绝;收受管理服务对象、合作伙伴礼品礼金要杜绝;通过电子礼品卡、网购快递等手段违规“隔空”收送礼品要杜绝;通过支付宝、微信红包等第三方支付工具违规收送电子红包要杜绝。
三个“不可以”:违反规定参加用公款支付的旅游不可以;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邀请的旅游、健身、娱乐不可以;以考察调研、学习培训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,或借机绕道旅游不可以。
宁可清贫自乐,不可浊富多忧。节假日是“四风”问题易发多发的节点,也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“考点”。全体党员干部、教职员工要加强自我管理,严守纪律底线,绷紧思想之弦,做好家庭成员和身边人的表率,带头遵守廉洁过节规定和作风建设纪律要求,经受住“廉关”考验!
金秋送爽,丹桂飘香。光电学部纪委诚挚祝愿:双节快乐!身体健康!!阖家幸福!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