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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科学院激光研究所公务用车租赁招标公告

一、采购人:山东省科学院激光研究所(以下简称激光所)

联系人:马炫铮

联系电话:0531-88728339

二、采购代理机构:自行招标

三、项目名称:公务用车租赁

项目编号:JGS20180425

四、项目内容情况:本项目为激光所公务用车租赁项目,共分2个包,1包 服务单位需提供5座小轿车1辆(排量不超过1.8L且裸车购车发票价格不超过18万元);2包 服务单位需提供7-9座商务旅行车1辆;

中标车辆为可以正常使用的车辆,所属单位自行承担车辆的年检和保险费用,不承担除此以外的其它费用(在运行中承租人的交通违法由承租人承担,交通事故等的处理遵循保险优先及承租人承担的原则,车辆的维修、保养由承租人承担。)

五、服务单位选定方式

1包选定一家

2包选定一家

六、供应商资格要求:

1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;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法记录,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,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
2、报价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需具有汽车租赁业务。

3、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及相关法律、法规和规定。

七、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:

有效年检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公证件(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)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公证件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公证件、相关资质证书原件、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、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,以上均按要求提供证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。

八、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:

时间:自2018年4月27日9时起,截止到2018年5月2日。每日上午09:00-11:30,下午13:00-17:00。

地点:山东省科学院东区主楼(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28789号)307房间,方式:自行领取,可函索。

九、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:2018年5月3日10:00。

十、报价截止日期:2018年5月3日10:00。

十一、开标时间:2018年5月3日10:30

十二、磋商地点:济宁市开发区海川路9号产学研园区A3B座山东省科学院激光研究所6楼会议室